争吵几十年,南部七旬老太被丈夫家暴!
七旬老太被丈夫殴打,儿子儿媳带其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官通过“人身保护令+调解”的方式处理矛盾。关注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法院从不迟到袁某与何某夫妻二人携手生活50多年,生育三个子女,但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6月15日,袁某用竹器殴打辱骂何某,辖区派出所随即介入并进行了劝阻。儿媳也带着何某去当地就诊。6月29日,儿子、儿媳带着何某来到南部法院,递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书。6月30日一大早,承办该案的法官杜少洪一行来到袁某家中调查核实情况。袁某称,夫妻二人如今都是70多岁的人了,年轻时候为了孩子将就着过日子,现在老了实在不愿意继续迁就。因何某在去年12月用榔头打了他的头部、耳部而心存芥蒂,加之何某将家中粮食变卖所得款项未一一告知等家长理短让袁某郁结难消,便在6月15日用竹器殴打了何某。杜少洪花了整整两个小时给袁某做释法明理工作,并向其送达了人身保护令相关法律文书,但袁某依然坚持称:“我们夫妻这辈子是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的,我只有重新修整老宅并搬去居住,我们老死不相往来。”对袁某的过激行为,杜少洪给予了严肃批评,并强调“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见袁某的思想工作做不通,杜少洪一行随即赶往何某的住所地。此时已是下午13时20分,何某及其儿媳没有想到法官会因为这个事情亲自到家中来探望,十分感激。据何某称,自己确实在去年12月与袁某发生了纠纷,双方都有拉扯、轻微受伤。子女也因老人的感情、家庭矛盾而十分困扰,但劝说无果,只好让他们暂时分开居住以化解矛盾。
鉴于何某与袁某的现实状况,杜少洪拨通了何某三个子女的电话,告知了调查走访的情况,劝子女们多关心两位老人,多做化解矛盾纠纷的事情,保护好母亲的人身安全,若其母亲再遭遇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何某感激地流下泪水道:“谢谢法官,那么热的天,让你们费心了,一口水都没有喝我们的,我以后一定注意安全,听你们的劝告。”
辞别何某后,杜少洪一行立即驱车赶往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及村委会,请其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依法积极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劝解双方。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保护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发出裁定后即具有法律威慑警告作用,将提醒和约束施暴方,为受害方提供保护。但实际操作中,公权力能够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是十分有限的,公安机关只能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时对其采取刑事措施,而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也仅能给予训诫或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少量金额的罚款或司法拘留。对此,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违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这提升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力,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纳入刑法中“判决、裁定”的范畴,加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刑事保护力度,强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权威。来源:南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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